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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植同志在市法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 2009-11-1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956


杨植同志在市法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上的讲话


(2009年4月23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南京市法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回顾总结五届一次理事会以来的各项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任务。刚才,会议通报了2008年度法学论文获奖情况,绵琪同志代表市法学会做了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下一步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五届一次理事会以来,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团结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工作,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取得了新的成效,服务会员的能力有了新的提升,研究会建设步入了新的阶段,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南京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继续开展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年多来,在各位理事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法学会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此,谨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我市面临重大考验、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加强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下面,就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学会工作,我再提三点希望。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和指导法学会工作

        当前,全市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法学会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对开展法学会工作、繁荣法学研究的根本指导地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法学会建设和法学研究的实际,确保法学会工作的正确方向。一是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把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法学研究的全过程,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特别是面对西方一些法律思想、法学思潮、法律文化的影响和冲击,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立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发展是第一要务,是全党工作的大局,法学研究只有立足和围绕大局,才能真正产生社会价值和实际效果。要遵循“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发展的大局,立足于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法学研究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重点。三是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要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实践作为法学会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面提升服务保障的水平。当前,特别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充分履行法学会的职能和作用,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当好参谋助手。

        二、全面提升新形势下法学研究工作的水平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市法学会要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立足新起点,承接新使命,谋划新思路,开创新局面,全面提升我市法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重点课题研究。坚持服务发展大局,是法学研究的根本宗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见底,经济发展遇到了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社会建设和管理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开展法学研究,要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抓住法律上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从我市的情况看,要紧扣“保增长、促转型”的主题,深入开展企业依法经营主动避免和化解风险、依法妥善处理债权债务、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等方面的法律对策研究,着力提升法律保障服务的水平。要围绕维稳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制化解决渠道,探索运用法律手段与其他社会资源共同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探索从立法和机制建设上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工作模式。要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各项民生政策实施的法律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和发展。
      (二)深化法学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是繁荣法学研究的源泉和动力,只有在不断的创新发展中,新思想才能不断涌现,法学研究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要以新的视角、新的思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法学研究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坚持理论创新就要融入实践,与实践紧密结合,深刻认识国情、市情,了解社情民意,注重实证研究。深化法治南京、平安南京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广大法律、法学工作者要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充分利用“双创”工作的平台和载体,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总结和提炼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双创”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更加科学,推动“双创”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长效化的发展轨道。
      (三)促进理论转化应用。促进理论转化应用,是开展法学研究的目的所在。衡量法学研究成果的大小,写了多少篇法学论文、出版了多少本法学著作不是关键,最主要的是看在党政领导的决策和法治建设实践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市法学会要进一步健全成果转化机制,畅通成果转化渠道,积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法学研究成果的运用上下功夫,推动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应用到法治建设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趋紧的情况下,如何积极应对挑战、化解风险、促进发展,这些方面的法学研究成果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力求在较短时间内转化应用,发挥作用。
      (四)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是法学会工作的重要主题,是对法学研究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要把弘扬法治精神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和宣传教育等一系列具体的法治实践中,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市法学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化“法律人在行动”活动,通过组织报告会、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三、进一步加强的法学会自身建设

        通过长期坚持不懈地发展壮大,目前市法学会已有团体会员13家,会员近500多人。下一步,要继续全面加强法学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促进法学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要积极整合和运用法学资源。法学会是“小机关、大团体”,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都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法学研究必须走“低成本,高效益”的道路。要充分发挥法学会联系面广、人才荟萃、自主性强的优势,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强化合作研究机制,利用灵活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采取跨地区、跨部门、跨专业、跨学科,接受领导机关和部门的委托等各种形式开展合作研究,借以整合资源,聚集人气,提升文气,形成合力,拓展学术视野,拓宽研究思路,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是要充分发挥理事会的作用。实现法学会的新发展,关键是要发挥理事会特别是60多位理事的作用。各位理事要继续关心法学会的发展,积极为市法学会的工作出主意、想办法,同心协力,开拓进取,共同推动法学会工作的新发展。要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注重成果转化,成为法学研究的骨干力量。市法学会秘书处要更加密切地加强与各位理事的联系和沟通,把大家的智慧和能量充分发挥出来,把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使法学会的工作更加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更加紧贴全市工作大局。
        三是要加强各专门研究会的建设。要把专业研究资源整合好、利用好,积极吸纳各类法律专业人才加入研究会,把研究传授活动活跃起来,让研究会真正成为凝聚研究力量和发挥引领作用的重要平台,真正成为各学科、各领域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力军。要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围绕重点课题举办一些论坛和学术会议,编印一些有影响的刊物。要提高法学交流质量,加强与外省、外市及境外法学研究团体的实质性沟通、协作和交流,有效促进我市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水平的不断提升。
        同志们,新的形势和任务赋予了法学会工作新的责任、新的使命。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责任、饱满的精神、满腔的热情、无穷的智慧,更好地履行“繁荣法学研究,弘扬法治精神”的光荣职责,全力推进市法学会工作实现新的更大发展,为南京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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