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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 警惕地方政府公司化
[发布日期: 2010-01-13 ]  本文已被浏览过 548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怀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要警惕地方政府公司化就是警惕它的利益化。地方政府除了人民的利益,除了服务对象—纳税人的利益,不应该有自己独立的利益。如果它自己有利益的话,与民争利,那将产生一个非常可怕的后果。马怀德认为,地方政府应该完全中立、客观、公正,不应该介入到市场中去,更不应该在市场中占有某种利益,尤其是不能与相对人在市场中产生市场化的这种关系。政府应该永远中立地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于纳税人,这才是政府最大的利益。

  政府公权力的行使,所能够获得的利益,除了税收和法定的收费范围,不应该再有其他何利益。即便是现在的土地出让—通过所谓的“一收一出”来获取中间差价,这个本身就是发展过程中不太正常的现象,应该尽可能地限制和约束。地方政府不应该在拆迁、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经济调控中获得自身的利益。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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